最近一部名为《十二公民》的影片在中国内地公映,这部向美国电影《十二怒汉》(1957)买回来中文版权的影片,原本只是上演舞台剧,但由于在北京反应热烈(北京是中国内地舞台剧最发达的城市)而演出的又是誉满京华的北京人民艺术剧院(简称北京人艺),于是就由原班人马主演、原来的舞台剧导演执导了这出电影版的《十二公民》。
众所周知,《十二怒汉》是部经典名片,翻拍者不少。近年翻拍的就有日本版的《十二个温柔的日本人》(1991)和俄罗斯的《十二怒汉》(2007),在中国则名为《十二公民》,名字虽然不一,但故事基本一样,而且据说北京不甚喜欢国内老百姓自称“公民”而最好自称人民或群众,因为公民一词或多或少地给予了多元权力的涵义。同样地,中国内地实行的是大陆法系,不像英美般实行海洋法系,因而中国内地是无陪审团制度的。
原版《十二怒汉》系讲美国一法院由十二人组成陪审团,对一宗谋杀案进行审议,通过彻夜审议,终推翻原占多数认为被告有罪的倾向,改为一致认为被告无罪。影片从法律层面上升到社会伦理、公民责任和荣誉,引人深思。
然而,中国内地这出《十二公民》则带有荒诞色彩,人们看到的是由一间法学院学生家长组成虚拟陪审团,对一宗谋杀案进行审议。然后与原版本影片一样,十二个人进行多番唇枪舌剑的辩论,最终否定了被告谋杀罪名的成立。
该片在本届北京国际电影节上映时反应颇为热烈,笑声不断。但到了正式公映时则反应平平,票房才一千多万元(人民币),而且仅是北京票房就占了七成以上,可见该片的市场策略出了问题,导演和主演都是出了北京就没多少人认识的。同时,中国内地观众对审团制度究竟有多少认知度?他们可能除了在港剧或欧美电影中知道有这么一个陪审团外,还能知道更多吗?比如香港,要成为陪审团成员条件之一便是必须是大学毕业,而这个虚拟陪审团大学毕业的就没几个,其中甚至有没考上大学也没本地户口的学校保安……当然,我们也许晓得本片用心良苦,除了宣扬法治以外,也让国人看看陪审团这个制度在对法律制度的公正性至少有基本保障作用,更从影片名字中的“公民”一词让国人认识到作为公民而不止只是人民群众的责任。到影片的最后,交代了开始对案件进行质疑的第一人(也是第一次投票被告有罪与否时唯一的一个投下否决票者)原来是某捡察院的捡察官! 就难怪其余十一个人一个个最后都被他所“征服”,到最后一轮投票时以十二票一致同意被告“故意杀人罪名”不成立。如此一来,这部《十二公民》也可以被视作法治教育片了。
中国内地会否像日本那样逐步向海洋法系靠拢?不得而知。本片虽有一定荒诞性,但应该说,这个尝试是值得鼓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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